1. 整車質量差異化規定舊版要求整車質量≤55kg,新版針對電池類型細化標準:裝有鉛酸蓄電池的整車質量≤63kg,其他電池類型延續舊版55kg限值,適應不同電池特性的安全需求。
2. 腳踏騎行功能優化僅電驅動車型可自主選擇是否配備腳踏騎行裝置;電助力車型仍需保留該裝置,但取消“30分鐘騎行≥5km”的強度要求,改為“腳踏一周行駛距離≥2.7m”,更貼合實際使用場景。
3. 電動機性能測試強化除額定功率≤400W外,新增低速運行轉矩、空載反電動勢及電感值差異系數的檢測,從多維度規范電機性能,防止動力系統被非法篡改。
4. 防火阻燃要求全面提升對電氣回路部件、彈性軟墊、紡織/皮革材料及電池接觸部件的阻燃性能提出更高標準,從材料源頭遏制火災風險,減少事故蔓延可能性。
5. 塑料使用比例限制明確塑料總質量占整車比例≤5.5%,復合材料需分離計算塑料部分。此舉通過控制易燃材料用量,降低火災隱患。
6. 防篡改技術細化針對電池組、控制器、限速器制定具體防篡改措施,增加非法改裝難度,保障車輛動力性能合規性,減少因改裝引發的安全事故。
7. 北斗定位與動態監測城市物流、商業租賃等經營性電動自行車強制配備北斗模塊,支持定位及異常狀態檢測;其他車型需預留模塊接口,由消費者自主選擇安裝,為車輛全生命周期監管提供技術支撐。
8. 企業質量體系與產品一致性首次納入企業質保能力要求,需建立從原材料采購到出廠檢驗的全流程管控體系,確保產品符合標準,杜絕“下線即改裝”的行業亂象。
9. 檢測項目優化刪除電氣強度和無線電騷擾特性要求,新增塑料占比、北斗功能、防篡改等10余項檢測內容,聚焦火災、改裝等高頻風險點。
10. 產品定義細化重新定義電動自行車分類:電助力車型需保留腳踏騎行能力(騎行一周≥2.7m,曲柄間距≤300mm),純電驅動車型可選擇是否配備腳踏,兩類車型在照明、電機參數等檢測項目上進一步區分。
11. 技術研發與合規設計
? 動力系統:加大電機、電池組研發投入,平衡功率、續航與安全性,滿足新增性能測試指標。
? 材料應用:選用高阻燃非金屬材料,控制塑料部件比例,尤其關注電池接觸件的防火設計。
? 智能化改造:嵌入北斗模塊硬件接口,開發適配的定位與狀態監測系統,滿足經營性車輛強制要求。
12. 質量管理與流程管控建立ISO標準的質量體系,強化原材料準入審核,在生產環節增加防篡改部件的安裝校驗,出廠前進行全項目自檢,確保產品一致性。
13. 技術能力升級購置塑料成分分析、北斗信號測試等新增項目的專用設備,組織人員培訓,掌握防篡改檢測、電機多參數試驗等新技術方法。
14. 服務機制優化與企業建立動態溝通渠道,提前介入新產品研發階段,提供標準解讀與合規指導;優化檢測流程,確保新增項目的檢測效率與準確性。
新版《技術規范》通過“差異化質量管控+智能化監管+全鏈條追溯”的多維設計,直擊電動自行車火災、改裝、監管缺失等痛點。生產企業需以技術創新為核心,同步完善質量管理;檢測機構需提升專業化能力,支撐標準落地。隨著政策與市場的雙重驅動,行業將加速淘汰落后產能,邁向“安全、合規、智能化”的高質量發展階段,為4億用戶的出行安全保駕護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