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產品分類調整
1. 滑板車類:供體重超20公斤兒童使用的滑板車不再視為玩具
2. 紙質書籍:36個月以上兒童使用的純紙質(無附加材料)書籍排除出玩具范疇
二、監管機制升級
1. 數字產品護照(DPP)
- 替代傳統歐盟符合性聲明(DoC)
- 包含產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的電子數據載體
- 可通過區塊鏈等技術實現可追溯性
三、新增安全要求
1. 數字交互玩具
- 需評估對兒童心理健康及認知發展的潛在影響
- 與智能設備/互聯網連接的玩具需符合特定安全標準
四、銷售渠道規范
線上平臺需嚴格遵守《通用產品安全法規》(GPSR)第22條
五、化學安全體系強化
1. 風險評估升級
- 建立聯合暴露評估機制
- 整合REACH法規要求
2. 禁用物質擴展
- 新增PFAS全氟烷基物質、雙酚類物質禁用
- 36個月以下兒童玩具及可入口玩具禁用香精
3. 毒性物質清單更新
- 新增8類受限物質:
? 內分泌干擾物(ED)1/2類
? 特定靶器官毒性(STOT)1類
? 呼吸/皮膚致敏1類
? PBT/vPvB/PMT/vPvM物質
六、元素遷移標準調整
1. 監測元素精簡:從19種減至15種
2. 重點管控:鉻(VI)、鎘、汞、鉛實施總量檢測限控制
七、香精管理新規
1. 限用致敏香精:限值從100mg/kg降至10mg/kg
2. 標識閾值:71種致敏香精標識門檻從100mg/kg降至10mg/kg
3. 信息公開:所有致敏香精需在DPP中公示
八、警示標識革新
采用標準化警示圖替代傳統文字警告